****微震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微震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A座4-5层
中标金额:玖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9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微震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微震设备一套和微震平台一套
五、评委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姓名:赵楠、马文、周秋平、赵井凯、胡广青(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日期:2025年6月26日
3、无效投标人及原因:无
4、中标投标人是否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5、中标投标人评审得分:70.59分。
6、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 址:**省****开发区科学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51-****692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望**路与**路**合力大厦B座25层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 189****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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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