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华润精品水磨砂生产项目 | **市**县**镇文溪村三角埔52号 | **** | ******公司 | 利用现有封闭厂房进行建设,**破碎筛分车间、洗砂车间、成品堆场和环保工程,依托并改造现有制砂车间、除铁车间、成品库等,年产150万吨水磨砂。 | 1. 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原料成品堆场应设置在厂房内,原料、成品不得露天堆放;制砂、洗砂、磁选工段废水和成品堆场渗水经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处理设施处理。 3. 破碎、筛分、制砂等生产工段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并采用湿法工艺。原料下料、破碎筛分、厂内车辆运输等工段应采取围挡、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控制在厂房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至暂存间,用于厂内设备保养;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