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废渣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版)》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
链接: https://pan.**.com/s/1IiasFO_u5akDVZI6Gy9PlApwd=ivss
提取码: ivss
项目名称:****废渣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市察哈尔右翼前****大队米家村地
建设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年综合处置一般固体废物70万吨,其中填埋处置40万吨/年,综合处置利用废渣规模为30万吨/年。填埋场建设规模及恢复治理年限:****填埋场填埋固废为一般Ⅱ类工业固体废物,占地内相关建设均按照Ⅱ类场进行设计。本项目占地面积56947.7m2,****填埋场,填埋场总库容为430万m3,最高标高1423.0m,最低标高为1348.0m,填埋年限为14.5年,每年固体废渣填埋量为40万吨(26.66万m3/年),其中压实后废渣容重为1.51t/m3。综合利用工程建设规模:综合处置利用废渣规模为30万吨/年,建设4条综合利用生产线,其中一条砌块砖生产线,年产3500万块砌块砖;一条面包砖生产线,年产2400万块面包砖;一条隔墙板生产线,年产30万m2隔墙板;一条矿渣粉生产线,年产9.21万吨矿渣粉。建设两座生产车间一座1000m2,一座1000m2,办公区面积100m2,配套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设施。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