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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区2024****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如对下列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委会办****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1.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区一(初****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昱军,联系电话:****378。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路29号**区科创园E栋一楼
2.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联系人:肖翠云,联系电话:****378。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路29号**区科创园E栋一楼
附件:**市**区2024****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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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附件:**市**区2024****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