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帷幕截水减排措施(二期)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30:00
公示期: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止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含税):845000.00元
服务期:监理工期自**露天矿帷幕截水减排措施(二期)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计划13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项目负责人:李铁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市大明****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863200.00元
服务期:自**露天矿帷幕截水减排措施(二期)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计划1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项目负责人:袁洪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诚信****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871300.00元
服务期:自**露天矿帷幕截水减排措施(二期)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计划1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项目负责人:董颖琳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异议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地 址:**自治区**市****库仁镇
联系人:贾德权
电 话:138****14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阳华瑞园**6号楼DS6-103
联系人:杨金莹
电话:047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