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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保障部令第19号)第22条规定,我局对全区劳务派遣单位(含分支机构)进行了2024年度经营情况线上核验,现将核验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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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