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超低温动物实验平台项目 | ****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D区26号楼101、401单元 | **** | 维娜(**)****公司 | 公司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和完成客户定制的服务,规划将医用凝胶敷料研发过程中需要委外的动物实验改为部分自主实验、部分委外实验,并增加体表用医疗器械的超低温动物实验。该实验不涉及传染性、感染性疾病的研究,所需实验动物按需连续养殖。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人民币,利用租赁的现有部分厂房及新增租赁厂房建设超低温动物实验平台用于动物实验,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使用实验狗70只、实验猪130头,年进行动物实验200批次。 | 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8日在维娜环保项目公示网站(http://eiwthy.****.com/)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废气:本项目动物饲养臭气及动物房清场废气收集后经改造后的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新增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方式,收集后通过设备配备的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通过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动物饮用废水、设备清洁废水、动物饲养及配套设施、笼具清洁废水、大动物清洗废水、洗衣废水等废水收集后经2#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动物处理废液及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冷却系统排水与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吴淞江。 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