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建设项目 | ****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 F2栋 | **** | ******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24830.12万元,****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F2栋,租赁面积571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非制冷红外探测器18万颗。 | 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4日在http://www.****.com/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1、废气:打标、释放、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整体密闭收集后进入过滤棉+碱喷淋吸附装置处理;清洗、贴膜、解胶、贴片、固化废气过程产生的废气设备整体密闭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尾气合并通过一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切割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至切割工序。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分别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