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改扩建工程

审批
北京-北京-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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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区北洼路45号
公示时间:2025-06-30至2025-07-04
受理时间:2025-06-20
项目概况:**教学楼2栋和多功能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26809.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12.7m2、地下建筑面积14397.24m2,3栋建筑地下部分整体连通。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绿化、道路、运动场、大门、围墙等室外工程。本项目建****学校办学条件,不增加办学规模,项目建成后首师大附中标准办学规模与现状一致,仍为72****初中部30班、高中部42班)。本项目建成后,现有校区内高中部24个班的教学任务分流至本项目范围内,相应的服务对象为学生960人、教职工100人;现有校区内食堂约1600人次的中餐供应分流至本项目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运行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化学实验废气、地下车库废气和食堂油烟。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或万向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汽车尾气先在停车库内聚积,通过机械通风的方式经排风竖井和排风口排入大气环境中。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多功能综合楼顶部10.5m高排放口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容器器皿清洗废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容器器皿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建筑配套化粪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水泵、空调等公建设备,除废气处理风机和空调室外机布置在所在建筑屋面外,水泵等设备均布置在地下各层的设备间内,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橡胶隔振垫、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加装隔声罩,设备间采用隔声门、内壁采用吸声材料。综合考虑各降噪措施的效果和噪声源布置情况,废气处理风机和空调室外机的外排噪声可将至55dB(A)以下,设备在减震降噪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两大类,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实验室耗材的废包装物,以废纸箱、木箱为主,未沾染实验试剂,无环境危险特性,在实验室内分类收集、暂存,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各类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清运。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6-20至2025-06-26****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沈杰
联系电话:186****0016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衡(**)****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93
邮寄地址:**区东北旺南路29****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151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687593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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