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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南交〔2023〕71号)要求,县城市公共交通****小组开展了县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县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服务质量考核(占考核总分的60%)、运营管理考核(占考核总分的40%)组成,2024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得分为91.915分,运营管理考核得分为97分。经折算2024年度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得分为93.949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7日
联系人:丁超 联系号码:****233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运输局反映。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