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落实农、****办公厅印发的《2024 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要求,拟对 优机优补 机具中高风险机具开展现场演示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演示评价机具范围 首次纳入**省2024 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的2 3 行、4 5 行、6 10 行、11 行及以上4个 优机优补 档次的高性能免耕单粒(精密)播种机(已纳入2023年补贴范围内的补贴产品和已通过**省现场演示评价的产品,无需参加现场演示评价)。 二、评价方式和工作流程 (一)评价方式 由****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演示评价工作。按照农机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统一时间地点、专家组现场演示评价、现场确定评价结果的方式进行。现场演示评价专家组成员在 ****农业项目专家库 中抽取。省农业农村厅将对通过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实行重点监管,视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二)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涉及需开展现场演示评价机具的农机生产企业,自愿提交《**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附件1)和《**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申请表》(附件2)。 2.开展评价。省农业农村厅现场演示评价工作专家组根据企业产品申请情况,确定现场演示评价时间、地点,并逐一通知提交申请的农机生产企业。专家组根据评价机具投档档次的 基本配置和参数 对现场演示评价机具的结构、部件、技术参数等一致性逐一进行现场核对、测定,填写现场演示评价表(附件3)。全部评测项目均一致的,为现场演示评价通过产品,否则为不通过产品。 3.结果运用。现场演示评价结果统一在 **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行政通知 内公示。现场演示评价通过的产品可正常参与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不通过产品暂停补贴资格,因暂停补贴资格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一)2023年已经纳入我省补贴范围,且没有质量投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产品,无需参加本次现场演示评价。待本次现场演示评价结束后,与通过产品一同公示无异议后,可正常参与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二)拟参加现场演示评价的生产企业,请于7月10日24时前将加盖公章的PDF版承诺书和申请表发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现场演示评价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评价专家组将通过企业预留电子邮箱反馈。生产企业按照反馈信息,做好机具准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在**省已开展现场演示评价且通过的机具,根据两省协商确定的现场演示评价结果互认的实施要求,我省直接采信其结果。相关企业应在7月20日前,将报送**省的承诺书和通过**省现场演示评价的PDF格式材料报送我省电子邮箱。 (四)农业农村部对现场演示评价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联系人:隋毅 132****8419 0431-****0467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 2.**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申请表 3.**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机具现场演示评价表 ****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