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1443)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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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7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770,000.00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市高架源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支撑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770,0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完成项目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特定的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网(www.****.go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cn) ****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均须提供以上材料)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4)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07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售价: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系统

开标地点:**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登记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的方式。项目为系统加密。供应商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本项目投标端口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备用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或快递寄达:**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6室,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20-****4566)。(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与备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备用投标文件仅适用于“在开标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供应商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因供应商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注意事项: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联系方式如下: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见平台首页右上角-平台服务-办事指引/操作手册,热线电话:400-****-3001,网站客服QQ:****118347;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7878;

(3)【网证通实体CA及电子签章】办理电话:020-****1462;

(4)【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93172,服务QQ:****177016;

(5)有关采购文件等业务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公告底部)。

上述联系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环**路311号

电话:020-****3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陈安琪、陈健、刘雨婷、郑淇筠、宁小萍、王勇新;020-****566/3621(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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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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