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梅洋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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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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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萩芦镇梅洋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邀请公告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市**区萩芦镇梅洋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日月****公司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未被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市**区萩芦镇梅洋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 附件 3-4 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获取地点及方式:(1)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6.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7、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7.1、2025年 7月 11日上午10点00分(**时间)。

8、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莆****人民政府会议室。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2025年 6月30 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fujian.****.cn/)网上发布公告。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日历天。

10、采购人:****

地址:**市**区萩芦镇梅洋村

邮编:351100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87****1111

11、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龙桥街道万辉世纪城52号楼

邮编:351100

联系人:小董

联系电话:150****9588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 目 编 号

*登 记 时 间

2025年 月 日 : 时

项 目 名 称

*供 应 商 名 称

供 应 商 地 址

*联 系 人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备注:

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全部资料,供应商所登记的信息必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二个日历日内向****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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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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