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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开发区(2025下半年度)监理进场限额标准以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评审标准中“检验原件”均指“检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需投标人携带纸质原件材料至现场。标书代写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
地址:**市**南路1999****中心
联系人方式:刘工、0550-****0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联系方式:曾工、187****5380
日期: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