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申请,拟对其开发建设的丰熙﹒智慧绿洲(第3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进行第3次局部调整,现对该调整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如下:
一、局部调整公示内容
丰熙﹒智慧绿洲项目位于**县**,东环路东侧,三峰东**侧。该项目方案于2020年8月4日实施,后于2021年1月和2022年9月分别进行了局部调整,至目前为此已建设1#商业楼1~4层,其余建筑尚未开工建设。现开发建设单位拟第3次对该项目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对1#商业楼4层以上进行改建;取消负2层地下室,取消2~6#公寓楼和7~12#商业楼;新增1栋17层高层商业楼和15栋多层商业楼;平面布局相应改变。
原已批准的总平面图、调整后总平面图等见附图,调整前后主要指标见指标对比表。详细调整内容可到****三楼规划股查询。
指标对比表:
| 指标名称 | 规划条件 | 原审批总平 | 拟调整后总平 |
| 建筑密度(D) | D≤45% | 37.8% | 45.0% |
| 容积率(F) | F≤3.5 | 3.5 | 2.97 |
| 绿地率(G) | G≥31% | 31.35% | 31.35% |
| 红线用面积(m2) | 37541.53 | 37541.53 | 37541.53 |
| 总建筑面积(m2) | 177188.8 | 134668.95 | |
| 机动车停车位数(个) | 商业≥0.8个/100m2建筑面积 | 1051个 | 893个 |
二、公示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0时至2025年7月8日24时,共7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政府门户网站、****一楼公示墙、丰熙﹒智慧绿洲项目用地现场和售楼部。
三、公众参与
为体现规划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我局对该调整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如您对本次调整的方案总平面图有不同意见和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时以邮戳日为准)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理由和原因)递交我局,利害关系人可依法书面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同意该调整,本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核办理。意见反馈地址:**县******局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07,邮编:537700。
特此公示
公示附图:
1.丰熙﹒智慧绿洲(第3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前总平面图
2.丰熙﹒智慧绿洲(第3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前后总平面对比图
3.丰熙﹒智慧绿洲(第3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总平面图
4.丰熙﹒智慧绿洲(第3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前鸟瞰图
5.丰熙﹒智慧绿洲(第3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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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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