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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选定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5〕77号)精神,**区人社局对申请2025年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的院校和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财政局对申报开展培训的五家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现场查阅核实相关资料,在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依据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综合评分标准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机构,现将选定工作公示。(评分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区人社局就业培训开发****财政局社保科反映。
区人社局联系人:范江昊 联系电话: ****257
区财政局联系人:宋红霞 联系电话: ****306
附:2025年**市**区第一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花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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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