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桃县天拓新能源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松桃县天拓新能源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松桃苗族****油厂原3号仓库、4号仓库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荔梵环境****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松桃苗族****油厂原3号仓库、4号仓库厂房,占地面积1971m2,建筑面积700m2,建设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栋,建筑面积500m2,设置破碎区、烘干区、制粒区、包装区;成品仓库1栋,建筑面积200m2,内****办公室;原料堆场1个,设置钢结构雨棚,占地面积500m2。以及相应的给水、排水、绿化、配电、消防、环保设施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破碎、粉碎、烘干、皮带输送、制粒、冷却、包装入库等,主要原辅材料为废弃木料、农作物秸秆等,所有原辅材料均为外购,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1.2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