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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地质局****中心组织专家对《**省潮****公司**区归湖镇草堂**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68-****778
附件:1、《**省潮****公司**区归湖镇草堂**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省潮****公司**区归湖镇草堂**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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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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