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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91MADGCPMH8L | 建设单位法人:尚占涛 |
| 尚占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开发区 |
| **市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梧桐路12号 |
| 稀土复合纳米树脂材料应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09.875000 纬度: 40.557778 | ****机关:******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4 |
| 包开环审字〔2024〕17号〔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91MADGCPMH8L001Y |
| 2024-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100 |
| 26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91MADGCPMH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4MA0Q3LBF7F | 验收监测单位:**华****公司,******公司 |
| ****0291MA0Q45FQ4H,****0291MABRB52831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2025-03-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0 |
| 2025-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26lIzZc |
| 1、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置,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现场勘查已按照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置,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
| 因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 4条稀土复合纳米PE管生产线热熔挤出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分别由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共4套),经处理后的废气共同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4条稀土复合纳米HDPE共挤管生产线电热熔化、注塑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分别由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共4套)热塑型树脂滚轮生产线注塑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由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聚偏氟乙烯光伏背板生产线挤出压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共同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经车间阳隔后无组织排放。 4条稀土复合纳米PE管生产线上料工序、4条稀土复合纳米HDPE共挤管生产线混料工序、热塑型树脂滚轮生产线注塑上料混合工序、聚偏氟乙烯光伏背板生产线真空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各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全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3、根据现场勘察分期建设2条稀土复合纳米PE管生产线热熔挤出工序废气、2条稀土复合纳米HDPE共挤管生产线电热熔化、注塑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由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共1套),经处理后的废气共同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未收集到的废气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2条稀土复合纳米PE管生产线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内配套换气风机,风量为5712-10563m3/h;2条稀土复合纳米HDPE共挤管生产线混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因分期建设,其余生产线未建设,无废气产生。 全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0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5、根据现场勘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6、根据现场实际勘察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7、根据现场实际勘察已严格落实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
| 因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稀土复合纳米 PE 管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简述: ①上料 原料PE颗粒、硫化铈、钙粉、色母和纳米防潮母料均存放于生产车间原料区, 车间内袋装转运,所需各原料按照工艺需要以一定比例经人工投料至上料机进行混 料,混料均匀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产排污节点:上料产生的颗粒物 G1;废包装袋 S1。 ②热熔挤出 混合均匀后的原料由给料机打入锥双挤出机(电加热),物料在挤出机中加热至 160-200℃,加热熔融后通过螺杆将原料向前推移挤压,经机头模具挤压出PE管。 产排污节点: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 G2、废活性炭 S2。 ③冷却定径 挤出的塑料管离开模具后进入定径套,同时利用冷却水使 PE 管冷却定型。 ④切割检测 冷却后的稀土复合纳米 PE 管按照要求经切割为需要的长度,经检验后即为成品。 产排污节点:废边角料 S3、不合格品 S4。 (2)稀土复合纳米 HDPE 共挤管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①投料、混料 本项目外购PE颗粒、硫化铈、钙粉、色母和纳米防潮母料,根据配比投入密闭 搅拌机进行拌料。此过程中加入的原辅料均为均匀颗粒,整套设备呈密闭状态,无 颗粒物外排。 产排污节点:废包装袋 S5。 ②电热熔化、注塑 通过进料输送螺杆稳定地进入热熔,使得原料在熔融状态下经过螺纹块的剪切 混炼充分的混合。此过程主要是物料的物理混合,通过电加热方式将温度控制在 180~200℃左右,并经过挤出工序挤出成条状,在此控制温度下,塑料颗粒不会发生分解反应。热熔工序挥发气体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较小,对PE管挤出机采取封闭措施并且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处理。搅拌均匀的物料进去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成型,挤出机采用电加热,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产排污节点: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 G3;废活性炭 S6。 ③冷却定型、定长切割 挤出的PE管利用冷却水使其冷却定型,冷却后的稀土复合纳米HDPE共挤管按照要求切割成需要的长度。 产排污节点:废边角料 S7。 ④检验、包装成品 经检验后即为成品,不合格品重新投料。 产排污节点:不合格品 S8。 (3)热塑型树脂滚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①上料混合 原料 PE 颗粒、硫化铈、钙粉、色母和纳米防潮母料均存放于生产车间原料区, 车间内袋装转运,所需各原料按照工艺需要以一定比例经人工投料至上料机进行混 料,混料均匀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产排污节点:上料产生的颗粒物 G5;废包装袋 S9。 ②注塑、冷却 注塑产品主要为滚轮,过注塑机自带的风机吸入注塑机的贮料斗,粒子通过注塑机螺杆融熔(加热到软化 状,根据使用粒子调整熔融温度,HDPE 为 190℃-210℃,PP 为 200℃-250℃)挤出, 注塑成型,而后在注塑机内进行冷却、脱模(模具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 环使用,不外排),开门,拿出注塑件。注塑过程会产生注塑废气。操作工视脱模 情况,会不定时地在模具上喷入少量脱模剂。根据资料显示,HDPE、LDPE 在不同 升温速率下,发生热解的温度在 300~500℃,本项目使用的单螺杆挤出机的加工温 度控制在 190-210℃,远低于热分解温度。 产排污节点: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 G6、废活性炭 S10。 ③切割检测 冷却后的热塑型树脂滚轮按照要求由人工进行修剪,去除边角,产生的边角料 回用于生产,经检验后即为成品。 产排污节点:废边角料 S11、不合格品 S12。 (4)聚偏氟乙烯光伏背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①真空上料:POE 树脂粒子、接枝改性 POE 树脂粒子、EVA 树脂粒子按比例 添加混合;物料用全自动拆包机拆包后,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到锥形双螺杆混合机加 盖密闭进行混合搅拌,机器投料时,搅拌釜自带负压吸附漂浮粉料,加盖搅拌时, 搅拌釜正压,把负压吸附的粉料全部投入搅拌桶进行溶解。混合工序搅拌温度为 40~50℃,搅拌过程温度低且全密闭,且有溶液配比搅拌,并采用泵吸方式上料至 挤出机。因此混料工序基本无粉尘产生。 产排污节点:投料粉尘 G7、废包装袋 S13。 ②挤出压延:上料至挤出机的混合原辅材料,在挤出机旋转螺杆的作用下,被 搓成团状并沿螺槽滚动**,因螺杆的压缩与搅拌作用,物料受到进一步的塑化, 温度和压力逐步升高,呈现出粘流状态,并以一定的压力和温度通过机头,最后得到熔融体。挤出机工作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原料 POE 粒子的挤出温度控制在 75℃±15℃,原料 EVA 粒子的挤出温度控制在 70℃±15℃。挤出后的物料通过冷水机 进行冷却至 30~50℃,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根据资 料显示,混合搅拌后进入挤出压延阶段(温度 60~90℃),POE 热分解温度>275℃, EVA 热分解温度为 350℃,其余物料分解温度均在 200℃以上,故本次评价不考虑物 料热分解。 产排污节点:有机废气 G8、、废活性炭 S14。 ③压花(基材):挤出冷却后的物料进入流延机压花辊,在流延机压花辊的压 力下压制为薄片,使得胶膜表面形成一定形状的花纹。经过由冰水机温控的橡胶棍 和模温机温控的压花钢辊,双面压合实现冷却定型。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④测厚、切边:利用测厚仪对冷却定型后的胶膜进行测厚,符合客户厚度要求 的胶膜进入分切装置对测厚合格的半成品进行切边修整,不合格品回用于挤出工序。 产排污节点:废边角料 S15。 ⑤外观检验:对切边后的胶膜进行外观检验,检测有无破损。检验合格的进入 下一道工序,不合格品回用于挤出工序。 产排污节点:不合格品 S16。 ⑥收卷:利用收卷机对外观检验合格的胶膜进行收卷。本工序会产生机械设备 噪声。 ⑦品质检测:利用静电测试仪对收卷后的胶膜进行静电检测,检测静电是否超 标,合格品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品利用静电消除器进行静电消除后回用于挤出 工序。项目采用接地静电处理方式进行消除静电,无臭氧产生。 产排污节点:不合格品 S17。 ⑧包装入库:包装完成后得到成品,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稀土复合纳米 PE 管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简述: ①上料 原料PE颗粒、硫化铈、钙粉、色母和纳米防潮母料均存放于生产车间原料区, 车间内袋装转运,所需各原料按照工艺需要以一定比例经人工投料至上料机进行混 料,混料均匀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产排污节点:上料产生的颗粒物 G1;废包装袋 S1。 ②热熔挤出 混合均匀后的原料由给料机打入锥双挤出机(电加热),物料在挤出机中加热至 160-200℃,加热熔融后通过螺杆将原料向前推移挤压,经机头模具挤压出PE管。 产排污节点: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 G2、废活性炭 S2。 ③冷却定径 挤出的塑料管离开模具后进入定径套,同时利用冷却水使 PE 管冷却定型。 ④切割检测 冷却后的稀土复合纳米 PE 管按照要求经切割为需要的长度,经检验后即为成品。 产排污节点:废边角料 S3、不合格品 S4。 (2)稀土复合纳米 HDPE 共挤管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①投料、混料 本项目外购PE颗粒、硫化铈、钙粉、色母和纳米防潮母料,根据配比投入密闭 搅拌机进行拌料。此过程中加入的原辅料均为均匀颗粒,整套设备呈密闭状态,无 颗粒物外排。 产排污节点:废包装袋 S5。 ②电热熔化、注塑 通过进料输送螺杆稳定地进入热熔,使得原料在熔融状态下经过螺纹块的剪切 混炼充分的混合。此过程主要是物料的物理混合,通过电加热方式将温度控制在 180~200℃左右,并经过挤出工序挤出成条状,在此控制温度下,塑料颗粒不会发生分解反应。热熔工序挥发气体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较小,对PE管挤出机采取封闭措施并且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处理。搅拌均匀的物料进去挤出机进行热熔挤出成型,挤出机采用电加热,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产排污节点: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 G3;废活性炭 S6。 ③冷却定型、定长切割 挤出的PE管利用冷却水使其冷却定型,冷却后的稀土复合纳米HDPE共挤管按照要求切割成需要的长度。 产排污节点:废边角料 S7。 ④检验、包装成品 经检验后即为成品,不合格品重新投料。 产排污节点:不合格品 S8。 |
| 因分期建设,本项目一期工程,实际未建设热塑型树脂滚轮工艺和聚偏氟乙烯光伏背板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5、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4、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5、根据现场勘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7、严格落实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 实际建设情况:6、根据现场实际勘察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7、根据现场实际勘察已严格落实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11.04 | 311.04 | 0 | 0 | 311.04 | 311.04 | |
| 0 | 0.0094 | 0.0094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23 | 0.0023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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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208 | 3.023 | 0 | 0 | 0.208 | 0.208 | / |
| 1 | 污水总排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达标 |
| 1 | 排气筒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 1 | 厂界噪声 | 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 1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 全部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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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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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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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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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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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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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