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奕****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奕****处理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新庄107国道边东侧**奕盛众创城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开发区新庄107国道边东侧**奕盛众创城内,中心地理坐标:E113°05′11.752″,N23°35′37.301″,占地面积为286.53㎡,建筑面积为363.932㎡。项****处理站用于处理**奕盛众创城内入驻企业的工业废水和本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本项目采用“气浮+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0m3/d。 |
| 环评机构 | **森信****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废水预处理工段、生化处理工段、污泥处理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人工喷洒除臭剂的方式处理。 (2)废水 **奕盛众创城内工业废水和项目自身生产废水(臭气处理装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污泥和格栅渣先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储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行鉴别,根据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与处理;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检测分析废液、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