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冯杰仪)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华人民**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穗规划**村建证〔2025〕11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局
日 期 2025-06-30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冯杰仪
建设项目名称 住宅(冯杰仪)
综合受理号 ns440********061****9527
建设位置 **市**区万顷沙镇年丰村**路38号
建设规模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加梯间及附属),建筑高度14米,基底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276.83平方米,用地面积80平方米。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1. 建筑设计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2.《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附注:1、应自行征求消防及环保部门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2、涉及现有绿树、交通通道、地上地下管线、人防设施、测量水文标志、文物古墓等问题,应直接与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联系,并按其要求办理。3、规划验收时需把用地红线范围内未经同意保留的原有建筑物全部拆除。4、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5、原持有的粤(2022)**市不动产权第****2072号需收回注销。6、开工前须到镇街办理《**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7、±0.000米以下架空层不得进行围蔽,且不予确权。 附注: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发文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日期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相关链接
202********27401
穗规划**村建证〔2025〕1150号
****
2025-06-30
冯杰仪
住宅(冯杰仪)
ns440********061****9527
**市**区万顷沙镇年丰村**路38号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加梯间及附属),建筑高度14米,基底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276.83平方米,用地面积80平方米。
一、附图:1. 建筑设计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2.《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附注:1、应自行征求消防及环保部门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2、涉及现有绿树、交通通道、地上地下管线、人防设施、测量水文标志、文物古墓等问题,应直接与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联系,并按其要求办理。3、规划验收时需把用地红线范围内未经同意保留的原有建筑物全部拆除。4、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5、原持有的粤(2022)**市不动产权第****2072号需收回注销。6、开工前须到镇街办理《**市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7、±0.000米以下架空层不得进行围蔽,且不予确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