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农****办公室,局相关科室:
****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苏农计〔2025〕15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科技示范应用工作,现就申报2025年**县****基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产业领域
围绕我县栽培、蔬菜、荷藕、畜禽、水产、农机农艺六大特色优势产业,每个产业可申报1-2个基地,最终拟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个2****基地。
二、****基地要求
对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一批稳定的****基地,将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农科教协作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基地主要功能
基地主要负责开展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综合示范;组织观摩、推介、培训及创业实训等活动,培训技术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民;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分析疫情、灾情、市场等动态变化并处理相关问题。****基地成立推广示范工作组,统筹推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工作。
****基地申报条件
1、基地所在乡镇应为本产业农产品优势产区,技术实力强,有建设****基地的积极性和能力。
2、基地农业科技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拥有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自主知识产权与品牌,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培训场所,能够开展现场观摩、技术演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基地必须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租赁使用合同期不低于5年,****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做到集中连片;****基地面积不少于50亩;****基地能繁母猪100头以上、年上市育肥猪5000头以上,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基地水产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
三、申报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1、自愿申请。由拟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镇区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自行组建推广示范工作组,填写《**县2025年度****基地申报书》(附件1)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并发送给局相应对口科室。
2、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基地进行现场认证和评审,****基地。
四、政策支持
经审****基地,将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标书代写
2、材料报送地点: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人:吉祥,电话:152****6770。须同时报纸质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
****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县2025年度****基地申报书
(格式)
申报产业: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农业农村局制
二〇二五年
一、基地技术负责人信息
| 申报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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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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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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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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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
现任职称及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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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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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从事专业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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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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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学习、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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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获奖成果(时间、名称、等次、位次、授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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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地基本信息表
| 基地区位及详细地址 |
基地占地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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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至GPS |
至少4个点位,单点例:32°12′37.61″N,118°49′01.02″E |
基地种养规模(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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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交通是否方便 |
基地展示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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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单位及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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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地、产品认证及品牌开发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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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设施设备种类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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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2年基地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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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观摩推介及示范带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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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广示范工作组情况
| 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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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单位 |
职称、 职务 |
分工 |
本人签名 |
四、基地发展及推广计划
| 当地本产业发展的现状、薄弱环节、科技需求情况分析,基地自身发展计划 推进措施等。 |
五、申请、推荐意见
| 基地申请人意见 |
本单位所填写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基地聘请专家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农****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项目申报主体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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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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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拟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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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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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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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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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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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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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专项资金将按规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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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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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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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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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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