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6-30
年产12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工业园区兰鑫钢铁厂内。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关于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的请示》(兰鑫钢字〔2025〕65号)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和工艺需求,对已审批的20个单体进行变更。
变更内容:1.将原卸煤(封闭汽车卸车棚)、卸煤(汽车卸车槽 )、卸煤(受煤坑)3个单体合并为卸煤(封闭汽车卸车棚/汽车卸车槽/受煤坑)合并 1个单体;
2.脱硫及硫回收、卸煤(卸1号转运站)、卸煤(卸2号转运站)、卸煤(卸3号转运站)、卸煤(卸4号转运站)、筛焦(焦2号转运站)、筛焦(汽车封闭装车仓)、煤焦变配电所、厕所a、厕所b的10单体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均发生调整;
3.删除原单体卸煤(精煤棚)、卸煤(卸5号转运站 )、备煤(备1号转运站)、备煤(备2号转运站)、备煤(备 3号转运站)、备煤变配电所、厕所 C的7单体。
变更后,**总建筑面积43249.64㎡,建筑系数39.96%,容积率0.7、绿地率未改变(详见公示图纸)。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年产12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内规划方案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6日
公示图纸:年产12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变更前、后总平面图(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我局正式审批图纸为准。)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县政府官网公示
公示地点:年产12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现场公示栏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县名藩大道********局)
联系电话:0931-****431
联系人: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