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起共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546****环境局**分局业务股)
通讯地址:**县**镇栖**路4号二楼203室
邮 编:730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经十三路(纬四路-纬五路)道路**工程 | **省**市**县**镇 | **** | **中****公司 | 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1块板断面形式,即2m(人)+2m(条形树池)+22m(车)+2m(条形树池)+2m(人)=30m,双向四车道,全长399.949m。项目总投资3644.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1、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强噪声设备施工,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等,使厂界噪声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项目施工期工程废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 3、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拉走处置;产生的废旧沥青全部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场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面积,尽量减少占用土地,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临时占地在工程红线范围内,严禁将砂土方和施工废弃物随意堆放、丢弃。尽量减小挖方边坡高度,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等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扰动区域进行迹地恢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