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677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编:0536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锌板、锌棒、锌丝2000吨项目 | ******开发区经六路16号 | **** | ******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购置电炉2台,引压机2台,切割机2台,打孔机2台及相关辅助设备。 | 1、项目加热工序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通过加强管理,车间封闭措施,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限值。 2、本扩建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金属废料、除尘灰和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项目已通过******开发区备案(安高新备字【2025】66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