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中金沙坡头数据中心(中金中卫算力)330千伏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宁夏-中卫-沙坡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00001/2025-00319 发文时间 2025-06-29
发布机构 ****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金**算力)330千伏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金**算力)330千伏供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公司:

报来《****公司关于****(中金**算力)330千伏供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25〕3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中金数据****基地二期项目、三期项目负荷供电需求,同意建设****(中金**算力)33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代码:****)。****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1.**330千伏线路长约2×6.8公里,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

2.建设相应二次系统、通信及其他配套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工业园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325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公司****研究院关于****(中金**算力)330千伏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宁电经研字〔2025〕93号)、沿线路径协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中金**算力)330千伏供电工程项目表



**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9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