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赣农规计字【2023】5号《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补助的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我县已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两家育秧种植面积达到3000****中心,补助标准按不超过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分别是**县芊茂******社****结构厂房加露地秧田育苗大于3000亩,建设金额为77.005万元,补助金额为23万元。**县车桥******社建设内容连栋温室加露地秧田育苗大于3000亩,建设金额为28.269万元,补助金额为8万元。
公示期限: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电话监督:****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电话:0792-****906,****财政局农业股,电话:0792-****897。
****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