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38号)、《****州委 ****政府关于印发〈怒**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怒委〔2024〕1号)和《****县委****委员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兰编委〔2023〕2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调整情况
****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兰****管理中心更名为****,核减事业编制8名,为公益一类,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
(二)设置情况
调整后,****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
二、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县本级城镇职工、离退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基础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的基金划转、结算、清算及费用审核等工作;承担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的稽核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的规划、运行维护。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医保经办公共服务。承担县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退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
2.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退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基金的管理和支付,确保基金支付的安全与完善;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州级统筹管理和经办业务。
4.负责经办县本级单位及个人的参保登记、管理等业务;****医疗机构、****药店的费用结算、审核工作。
5.负责编制和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预决算方案,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
6.****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
7.负责指导各乡镇、****中心的业务。
8.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基础管理等工作。
9.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规范全县异地就医结算的业务流程;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的基金划转、结算、清算及费用审核等工作。
10.承担定****医疗机构、****药店)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稽核工作。
11.承担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中心机房管理和参保信息数据的维护。
12.负责全县参保数据信息的传输,组织网上应用开展工作。
13.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4.承担县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
15.承担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