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学校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委员会以**发改社〔2025〕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水口数智森林小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面积67166平方米,其中宿舍38346平方米、食堂8820平方米、****中心20000平方米。改造总面积154719平方米,其中教学实训用房79855平方米、教学辅助用房21460平方米、宿舍19104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19080平方米、****中心15220平方米。****停车场6000平方米,足球场1个,篮球场17个,400米跑道1个及其他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82800.00元(其中设计费****8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00000.00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4.2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33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专业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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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青龙街道**大道6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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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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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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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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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5****0001 | 联系电话: | 191****9499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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