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发改资〔2025〕13号
珠****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报送白蕉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白蕉大道人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白蕉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白蕉大道人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现将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将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减少沿线交通事故,增强居民过街便利性,提升白蕉大道通行效率,同时提升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品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位于**区白蕉镇,包含5座人行**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别为:白蕉大道-桥湖**侧人行**,主桥规模为长49米、宽4.5米;白蕉大道-禾益北**侧人行**,主桥规模为长52米、宽4.5米;白蕉大道-榕益公交站北侧人行**,主桥规模为长56米、宽4.5米;白蕉大道-白蕉建材市场人行**,主桥规模为长51.2米、宽4.5米;白蕉大道-玖**旁人行**,主桥规模为长45.1米、宽4.5米。
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及管线迁改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910.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28.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9.09万元,预备费338.76万元,管线迁改费130.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53.82万元。
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按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四、审批依据文件
(一)《**区2025****政府投资项目立项专题会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23号,2025年5月17日);
(二)《关于白蕉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白蕉大道人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区政府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3月31日);
(三)《2023年第十四次交通专题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82号,2023年11月29日);
(四)《2025年第一次交通专题工作会议纪要》(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1号,2025年3月10日);
(五)《关于白蕉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白蕉大道人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建设局,2025年6月10日);
(六)《关于出具白蕉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白蕉大道人行**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范围的复函》(珠自然资斗函〔2023〕868号)。
五、其他
(一)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要求,委托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概算****政府****中心审核后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项目施工招标前,****财政局,明确有资金保障后,方可启动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