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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1MAC9CCPQ77 | 建设单位法人:魏盼 |
| 胡亚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高新区 |
| ****开发区新大唐金属市场西北100米处 |
| 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和其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省**市高新区新大唐金属市场北区****公司厂房内 |
| 经度:107.298333 纬度: 34.368333 | ****机关:****开发区****中心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6 |
| 高新环评审批〔202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1MAC9CCPQ77001V |
| 2025-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110.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1MAC9CCPQ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1MAC9CCPQ7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31MAB0J14A0W | 竣工时间:2024-12-10 |
| 2025-03-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20 |
| 2025-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6511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4200t/a; 其他废物HW31:5000t/a; 其他废物HW49:780t/a; 废催化剂HW50:20t/a。 | 实际建设情况: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4200t/a; 其他废物HW31:5000t/a; 其他废物HW49:780t/a; 废催化剂HW50:20t/a。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危险废物的收集装车;②危险废物卸车;③分区暂存;④危险废物最终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①危险废物的收集装车;②危险废物卸车;③分区暂存;④危险废物最终处置。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硫酸雾经酸雾净化(喷淋)塔处理后,项目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市高新区新大唐金属市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统一拉运肥田。项目生产工序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主要设备室内放置,利用厂房隔声;加强车辆管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 固废: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②废铅酸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泄漏处置废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使用的棉纱、拖把与吸附铅酸蓄电池泄漏处置废物的锯末、吸附废矿物油的吸油毡等泄漏处置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900-042-49),暂存于HW49贮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过滤棉、酸雾净化装置更换的吸附剂:项目贮存区密闭微负压系统中废气处理所用的废过滤棉和酸雾净化装置吸附剂需定期更换,拟采用带盖专用桶(耐酸防腐)收集后暂存至HW49 贮存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去除,企业需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900-041-49。收集后暂存至相应的暂存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包装:项目部分来料解包及盛装危废的容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有磨损,收集后暂存于 HW49 贮存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HW08含油废物贮存区废气经2个集气罩(每个储油罐上方各1个)收集,经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HW31破损废铅酸电池存放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免维护铅酸电池存放区废气经负压抽排气系统(换气风机+过滤棉装置)抽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市高新区新大唐金属市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统一拉运肥田。项目生产工序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主要设备室内放置,利用厂房隔声;加强车辆管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 固废:(1)生活垃圾 本项目厂区设置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袋装,集中收集后放入带盖垃圾桶,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泄漏处置废物(HW49其他废物,900-042-49)、废过滤棉、酸雾净化装置更换的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包装(HW49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矿物油贮存区布置2个容积为30m3的卧式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废矿物油贮存区布置2个卧式储罐,容积分别为40m3和20m3。 |
| 单个卧式储罐大小变化,但总容积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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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2025年4月23日~4月24日对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DA001进行监测,监测期间工况为75% | |
| 2 | 酸性气体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酸性气体处理设施 | 2025年4月23日~4月24日对酸性气体处理设施出口进行监测,监测期间运行工况为70%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主要设备室内放置,利用厂房隔声;加强车辆管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主要设备室内放置,利用厂房隔声;加强车辆管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 | 2025年4月23日~4月24日,对项目厂界西侧、北侧、南侧昼、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
| 1 |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②废铅酸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泄漏处置废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使用的棉纱、拖把与吸附铅酸蓄电池泄漏处置废物的锯末、吸附废矿物油的吸油毡等泄漏处置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900-042-49),暂存于HW49贮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过滤棉、酸雾净化装置更换的吸附剂:项目贮存区密闭微负压系统中废气处理所用的废过滤棉和酸雾净化装置吸附剂需定期更换,拟采用带盖专用桶(耐酸防腐)收集后暂存至HW49 贮存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去除,企业需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900-041-49。收集后暂存至相应的暂存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包装:项目部分来料解包及盛装危废的容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有磨损,收集后暂存于 HW49 贮存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厂区设置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袋装,集中收集后放入带盖垃圾桶,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泄漏处置废物(HW49其他废物,900-042-49)、废过滤棉、酸雾净化装置更换的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包装(HW49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以上危险废物采用带盖专用桶(耐酸防腐)收集后暂存至HW49 贮存区(位于厂房西北侧,标识清晰完整,管理制度上墙,台账记录齐全),沾染废物(HW49)交由**新天地固体****公司统一处置,其他废物(HW49)交由****公司统一处置。 |
| 1 | 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积极全面地在优先选用节能型设备,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节能降耗及减污措施。 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编制并定期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规定程序备案。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遵守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 (1)经计算,本项目实际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审批的总量要求。 (2)经检查,****于2024年8月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16日取得****开发区****中心下发的备案表,备案编号610305-2024-134-L。 |
| (1)企业委托****承担,其已取得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2)生活污水经新大唐金属市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统一拉运肥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企业委托****承担,其已取得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2)生活污水经新大唐金属市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统一拉运肥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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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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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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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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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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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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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