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公司报来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半岛二期地下室及 8#、9#商业建筑设计变更方案审查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半岛二期地下室及8#、9#商业建筑设计变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址
**市龙景区A07地块
二、地类(用途)
居住用地
三、变更内容
(一)二期地下室:1.地下室增加人防口部设置,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51357.19㎡调整为52131.44㎡,增加了774.25㎡;2.调整地下室停车位布局及部分停车位尺寸,将原审批方案中A-8轴~A-9轴交A-h轴、A-8轴~A-9轴交A-e轴~A-f轴、A-14轴~A-15轴交A-v轴~A-w轴、A-14轴~A-15轴交A-t轴~A-u****车行通道调整为停车位,将A-12轴~A-13轴交A-n轴~A-p轴、A-26轴交A-n轴~A-q轴、A-4轴~A-5轴交A-X轴~A-b轴、A-10轴~A-12轴交A-l轴等处停车位尺寸由原来的标准停车位调整为微型停车位。调整后,二期地下室停车位个数由原审批的1450个调整为1432个,减少18个;
(二)8#、9#商业:调整8#、9#楼商业进深尺寸,进深尺寸比原报建方案减少1米,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4479.90m变更为4252.74㎡,减少了227.16 ㎡。
四、公示时间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8日(共七个工作日)
五、公示地点
****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门户网站(https://zrzyj.****.cn/)。
六、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8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管理科(地址:**市龙景东路11****广场写字楼19楼1910室,联系电话:0776-****831,邮编:533000,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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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