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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361005]****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17:43 |
| 预算金额 | ¥1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苗苗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4-****621 | ||
| 采购单位 | [361005]****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下板城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4-****6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县)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4-****073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361005]****医院
项目名称: ****医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为满足医疗业务的需求,需对现有的系统进行专业化的运维服务,并保障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拟对“****医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现有的信息化系统由****采用“一体化”模式进行规划建设的,自****公司提供维护服务,拥有自主专利设计产权,并掌握着核心源代码等核心技术,熟知技术实现细节、业务流程和数据结构。本次招标内容需对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进行专业的软件运维服务,保障整体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由****实施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省**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苗苗
联系地址:**县下板城镇
联系电话:0314-****6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东进
联系地址: ****文化中心11楼
联系电话: 0314-****59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赵明明
联系地址: ****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314-****073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