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坑矿业东副井、二号竖井井楼外墙翻新工程项目 | 采购编号 | **** | |||||
| 采购人 | |||||||
| 项目单位 | ****公司****公司 | ||||||
| 采购类别 | 企业自行采购 | 采购方式 | 公告比质比价 | ||||
| 采购组织机构 | ****营销管理部 | ||||||
| 采购范围 | 1.项目地点:******县大厂镇铜坑矿业 2.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对铜坑矿业东副井、二号竖井井楼外墙翻新,其中东副井井楼高度52.24m,二号竖井井楼高度74.64m,本次主要对东副井和二号竖井井楼外墙外立面进行改造翻新、更换外立面全部窗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号竖井井楼外立面墙翻新5516.04㎡,东副井井楼外立面翻新3462.56㎡;二号竖井通道区域墙面、顶面刮腻子;更换东副井和二号竖井井楼原正立面窗扇;室外安装户外广告发光字(具体施工内容和工序以采购人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项目控制价:****796.34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6163.14元及税率9%),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量为准。 4.工期要求:100个日历天(如遇大风及大雨天气等,达不到施工条件的,经采购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承包人在本工程所使用的水泥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品牌的水泥。 | ||||||
| 开启时间 | 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 | 开启地点 | ****中心A座8楼5号会议室(823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3日 | ||||
| 预成交人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总报价 | |||||||
| 项目经理 | 陈芝德 | ||||||
| 工期 | 100个日历天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总报价 | ****633.83元 | ||||||
| 项目经理 | 陆 黎 | ||||||
| 工期 | 100个日历天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总报价 | ****840.24元 | ||||||
| 项目经理 | 覃元锋 | ||||||
| 工期 | 100个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报价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1.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分35分、商务分(响应报价分)60分、企业综合实力5分。 2.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的评审基准价,评分时以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为最高分6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报价人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的扣1分,最高扣30分。 | ||||||
| 公示媒介 | **招标网、**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采购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营销管理部 | 投诉联系方式 | ****@163.com 0771-****687 | ||||
采 购 人:****公司****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营销管理部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