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库存酒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6-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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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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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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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工务机械段党政联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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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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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
1.转让标的出厂时间及存放年限各异,对在保存过程中因本身物理化学性质而导致的重量、质量、外观、性状等变化,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集团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是否完整、标签损坏、拆封、包装发霉、品牌、真伪、规格等其他性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审慎参与竞买。 2.****集团提供的关于转让的标的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数量或重量发生变化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价格。 3.标的物为库存商品,不能退换货,不提供质量三包,无售后服务,****集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集团对标的不做真伪品质担保和市场流通保证,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办理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5.实际交割标的数量以现场踏勘为准。 6.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按约定时间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集团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踏勘报名人与现场实际踏勘人不一致的,需提供踏勘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无权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e交易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转让标的成交后,****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集团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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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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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以转让方指定物资进行拉运(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等相关工作。 3.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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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也不代表实际交割时的品质、型号或规格。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受让的资产,所需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5.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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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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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6-30 09:00 至 2025-07-14 17: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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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其他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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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5-06-30 09:00 截止时间2025-07-14 17: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标书代写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至注册账号。 3.转让标的成交后,****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集团账户的。 (4)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5)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履约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10%交纳履约保****银行账户(详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2)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集团组织挂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割及现场清理工作,若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割标的,待交易双方签署完《资产交割单》并完成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后,则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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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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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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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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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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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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