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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单位提交变更名称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依法受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
二、公示期限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
三、反馈方式
****幼儿园名称变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和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0857-****783
联系地址:**市**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