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采购项目李梅梅青梅果酒产品委托加工成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已获批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谈判。
1.2本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形式为 (√自行采购 □委托采购) ,采购人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 。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年度“12度李梅梅青梅果酒(活力版)”产品的委托加工成品采购项目,项目以含税的合格成品到岸价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年度总金额预计100万元。
2.2 采购范围
2.2.1采购内容: 12度李梅梅青梅果酒(活力版)产品的委托生产成品采购
2.2.1 单件规格:330mL*12/件,玻瓶旋盖包装。
2.2.2 酒体要求:
a.酒精度:12%vol;
b.糖度:80—100g/L
c.总酸:4—12g/L
d.原果汁含量:≥50%
e.干浸出物:≥10g/L
g.必要的主要原料:青梅果汁或果酒(必要原料,适量添加)。
h.不可使用食用香精、人工色素及防腐剂。
i.风味及类型要求:突出以青梅为主体风味的配制型果酒,与现有产品(标准样品)具备一定的一致性。
2.2.3 产能要求:满足实际平均日产能≥600件/日(仅包含从最终调配、冷冻过滤、无菌过滤到灌装包装等工序流程,按单批次(最小1000件/批次)平均计算。
2.2.4 报价所折算单价应包含生产加工原辅料及包材费用、生产服务费用、加工过程中所用到的助剂及耗材(如过滤纸板、助滤剂、清洗消毒剂等)、原材料及包材的卸车及成品装车费用、运输至**市或**市的运费、1个月代保管暂存费用、生产损耗,****服务所涉及的增值税及其他费用。之后按每件金额进行折算。
2.3服务成果: 在保证相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本产品生产订单。
2.4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为年度采购,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具体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4 报价形式:以含税的合格成品的到岸单价计算,单笔订单最小起订量1000件。
注:本次采购为年度采购计划,具体数量以实际的书面订单为准。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下载的信息报告或截图;
3.1.2业绩要求
无
3.2 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申请。
3.4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的1个标段参与比选。
3.5 本次采购仅接受 果酒生产企业参与比选。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日(9:00-12:00,14:00-17:00)至 2025年 7月7日,通过以下方式(可多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报名:经办人须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2)R网上报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报名邮箱。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 14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指挥中心西四楼4-1会议室。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未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司官网(https://www.****.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jiucheng.****.com/)发布。
采购人: ****
地 址: **省**市****指挥中心
联系人: 李小姐
电 话: 191****2160
电子邮箱: ****@lzlj.com
2025 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