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 06月 30日
根据《**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4〕 15号)、《**市**区关于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7号)有关要求,现受理**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十个政策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一)**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支持建设技术协同平台项目;
(三)**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支持企业首轮流片项目;
(四)**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五)**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支持建设先进封测产线项目;
(六)**区2024年度鼓****园区建设项目;
(七)**区2024年度加快新型智能传感器产业化进程项目;
(八)**区2024年度加快智能传感器应用推广项目;
(九)**区2024年度推动制定国际通用的传感器标准项目;
(十)**区2024年度打造智能传感器产业良好发展氛围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5年7月2日9:00至2025年7月9日18:00。(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标书代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0日9:00日至2025年7月17日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受理网址:**财企通-**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https://cqt.****.cn)
三、申报系统网址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财企通-**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请表,网址:https://cqt.****.cn。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请登录“**财企通-**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市**区**街道公共服务平台3楼326A****信息化局****中心。
四、咨询答疑
(一)政策咨询电话:0755-****1331;0755-****8808;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037;
(三)受理部门:****。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信息化局****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信息化局举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信息化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项目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五)申报单位应保留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对于任何存疑的申请材料,****信息化局将随时查阅原件。
(六)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已经受理通过的,拒绝发放资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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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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