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铝铸件扩建项目(一阶段验收)

审批
浙江-宁波-宁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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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510553王跃波
王跃波**省**市**县
****工业园区高坦11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00吨铝铸件扩建项目(一阶段验收)****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省**市**县 ****工业园区高坦113号
经度:121.30864 纬度: 29.20046****环境局****分局
2024-07-03
甬环宁建〔2024〕72号913********4510553001Q
2024-10-181000
86****
913********4510553****
913********4510553**科谱****公司
913********31825832024-09-29
2024-10-082024-10-18
2025-04-182025-05-18
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000吨铝铸件年产2500吨铝铸件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压铸机实际到位6台(审批8台)、熔化炉(电炉)实际到位7台(其中1台备用)(审批8台)、抛光机实际到位5台(审批8台),本次验收为一阶段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先将铝锭放入熔化炉中熔化,熔化炉采用电加热。之后进入压铸工序,压铸前先向模具喷射脱模剂,以防止压铸时工件粘附在模具上(脱模剂与水按 1:80比例配置使用)。然后将熔化的铝水注入模具中,经压铸机压铸成型。每台压铸机底部拟设置脱模液收集槽,并与脱模液收集池相连,滴落的脱模剂经收集汇总、再经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压铸工序,不外排。压铸工序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之后对压铸好的工件使用数控车床进行修边处理,再进行一系列精加工,包括使用攻丝机加工螺纹、用台钻进行打孔、用抛光机进行打磨等。其中抛光机自带湿式除尘装置,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以上加工后对产品进行检验,最后将产品打包出厂。先将铝锭放入熔化炉中熔化,熔化炉采用电加热。之后进入压铸工序,压铸前先向模具喷射脱模剂,以防止压铸时工件粘附在模具上(脱模剂与水按 1:80比例配置使用)。然后将熔化的铝水注入模具中,经压铸机压铸成型。每台压铸机底部拟设置脱模液收集槽,并与脱模液收集池相连,滴落的脱模剂经收集汇总、再经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压铸工序,不外排。压铸工序采用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之后对压铸好的工件使用数控车床进行修边处理,再进行一系列精加工,包括使用攻丝机加工螺纹、用台钻进行打孔、用抛光机进行打磨等。其中抛光机自带湿式除尘装置,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以上加工后对产品进行检验,最后将产品打包出厂。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产生的熔化烟尘、抛光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脱模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 该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270t/a。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水纳管****处理厂,经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限值)后排放。 该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渣、熔化喷淋沉渣、脱模滤渣、废液压油、废桶、污泥、废手套及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压铸废气、抛光粉尘、精加工粉尘。 本项目熔化烟尘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压铸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精加工粉尘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废脱膜液、打磨除尘废水、熔化喷淋废水及脱模喷淋废水(原环评提及的生活污水,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本项目员工如厕,依托于附近公厕,故不单独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废脱模液经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压铸工序、不外排;打磨除尘废水、熔化喷淋废水、脱模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存,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厂区北侧,面积约15平方米,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树脂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砂带、打磨沉渣、铝渣、脱模滤渣、废液压油、废桶、污泥、废手套、抹布及生活垃圾(原环评提及的熔化喷淋沉渣,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目前尚未产生)。 本项目废砂带、打磨沉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铝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县鑫****公司****公司处置;脱模滤渣、废液压油、废桶、污泥、废手套及抹布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抛光粉尘由经湿式除尘处理后车间排放调整为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055 0 0 0.011 0.005 -0.005
0 0.0003 0 0 0.001 0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29 0.5905 0 0 0.912 0.62 -0.322 /
0 0.2352 0 0 0.288 0.235 -0.05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等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废脱膜液、打磨除尘废水、熔化喷淋废水及脱模喷淋废水(原环评提及的生活污水,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本项目员工如厕,依托于附近公厕,故不单独产生生活污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废脱模液经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压铸工序、不外排;打磨除尘废水、熔化喷淋废水、脱模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处理厂。 监测期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企业生产废水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及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湿式除尘等 熔化烟尘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脱模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压铸废气、抛光粉尘、精加工粉尘。 本项目熔化烟尘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压铸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精加工粉尘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 监测期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本项目熔化烟尘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2025年4月1日~4月2日),本项目抛光粉尘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音墙、减震垫等 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监测期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该项目厂界西南侧、东侧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余厂界与邻厂相连,无检测条件。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该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渣、熔化喷淋沉渣、脱模滤渣、废液压油、废桶、污泥、废手套及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存,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厂区北侧,面积约15平方米,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树脂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砂带、打磨沉渣、铝渣、脱模滤渣、废液压油、废桶、污泥、废手套、抹布及生活垃圾(原环评提及的熔化喷淋沉渣,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目前尚未产生)。 本项目废砂带、打磨沉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铝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县鑫****公司****公司处置;脱模滤渣、废液压油、废桶、污泥、废手套及抹布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原环评提及的生活污水,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本项目员工如厕,依托于附近公厕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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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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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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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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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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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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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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