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30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审批
浙江-宁波-宁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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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123673应国强
张嫣**省**市**县
**县大佳何镇大佳何工业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30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县 **县大佳何镇大佳何工业区
经度:121.54642 纬度: 29.42835****环境局**分局
2025-01-26
甬环宁建〔2025〕14号****
2025-03-203000
5****
913********1123673****
913********1123673**科谱****公司
913********31825832025-03-19
2025-03-202025-04-16
2025-04-302025-06-06
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3000万套汽车零部件年产10000万套汽车零部件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仅到位5台(审批15台),本次验收为(一阶段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后摆下臂工艺说明: 将外购的酸洗板经过一系列的机加工后,经检验合格后形成产品摆下壁。所有过程无需使用切削液,由于酸洗板较薄,在剪板、落料、切边、冲孔、整形过程仅会产生酸洗板边角料,检验会产生不合格品。 空簧工艺说明: 将外购的酸洗板经过一系列的机加工后,经检验合格后形成产品空簧,不合格品经返修后可重新利用。车床加工过程需采用与水兑和的切削液(水:切削液=20:1)进行冷却润滑,兑和后的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会产生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其余机加工工序无需使用切削液,由于酸洗板较薄,在剪板、落料、切边、冲孔、整形过程仅会产生酸洗板边角料。 悬架工艺说明: 拌料:将PP、PA6、ABS塑料粒子、粉碎后的塑料与色母按一定比例放入拌料机进行拌料,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 注塑成型: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PP约为160-220℃、PA6约为260-280℃、ABS约为200-240℃,注塑机内熔融状态的塑料经过注塑机喷嘴注入模具中,塑料定型成所需形状,注塑机打开模具,取出塑料件。使用冷却水间接冷却,通过冷却水塔冷却循环利用,定时补充不外排。由于注塑时的温度低于塑料分解温度,因此塑料粒子在加热熔融过程中无分解废气产生,但会产生少量的注塑热挥发性气体,该过程还会产生极少量废料头、焦糊料。 修边、检验:人工对塑料件半成品进行修边,会产生废塑料边角料,然后对半成品外观及各项性能进行检查,会产生残次品。 粉碎:废料头、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通过密闭粉碎机粉碎,然后全部回用于注塑工序,密闭粉碎过程仅会产生少量粉碎粉尘。后摆下臂工艺说明: 将外购的酸洗板经过一系列的机加工后,经检验合格后形成产品摆下壁。所有过程无需使用切削液,由于酸洗板较薄,在剪板、落料、切边、冲孔、整形过程仅会产生酸洗板边角料,检验会产生不合格品。 空簧工艺说明: 将外购的酸洗板经过一系列的机加工后,经检验合格后形成产品空簧,不合格品经返修后可重新利用。车床加工过程需采用与水兑和的切削液(水:切削液=20:1)进行冷却润滑,兑和后的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会产生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其余机加工工序无需使用切削液,由于酸洗板较薄,在剪板、落料、切边、冲孔、整形过程仅会产生酸洗板边角料。 悬架工艺说明: 拌料:将PP、PA6、ABS塑料粒子、粉碎后的塑料与色母按一定比例放入拌料机进行拌料,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 注塑成型: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PP约为160-220℃、PA6约为260-280℃、ABS约为200-240℃,注塑机内熔融状态的塑料经过注塑机喷嘴注入模具中,塑料定型成所需形状,注塑机打开模具,取出塑料件。使用冷却水间接冷却,通过冷却水塔冷却循环利用,定时补充不外排。由于注塑时的温度低于塑料分解温度,因此塑料粒子在加热熔融过程中无分解废气产生,但会产生少量的注塑热挥发性气体,该过程还会产生极少量废料头、焦糊料。 修边、检验:人工对塑料件半成品进行修边,会产生废塑料边角料,然后对半成品外观及各项性能进行检查,会产生残次品。 粉碎:废料头、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通过密闭粉碎机粉碎,然后全部回用于注塑工序,密闭粉碎过程仅会产生少量粉碎粉尘。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注塑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水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注塑废气、拌料粉尘和粉碎粉尘。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机通过设备投料口加帘等措施抑尘;拌料粉尘通过设备投料口加盖等措施抑尘;焊接烟尘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厂房东北角,约9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酸洗板边角料、废料头、焦糊料、废塑料边角料、残次品、不合格品、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模具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包装袋、酸洗板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焦糊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料头、废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统一收集后打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322t/a。本项目实际新增VOCS排放量为0.1289吨/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62 0 0 0 0.062 0.062
0 0.003 0 0 0 0.003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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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1289 0 0 0.322 0.129 -0.19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等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监测期间(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注塑废气收集装置等 注塑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氨及1,3-丁二烯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注塑废气、拌料粉尘和粉碎粉尘。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机通过设备投料口加帘等措施抑尘;拌料粉尘通过设备投料口加盖等措施抑尘;焊接烟尘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 监测期间(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本项目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氨及1,3-丁二烯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音墙、减震垫等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监测期间(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该项目厂界东侧、厂界南侧测点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西侧、厂界北侧与邻厂相连,无检测条件。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厂房东北角,约9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酸洗板边角料、废料头、焦糊料、废塑料边角料、残次品、不合格品、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模具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包装袋、酸洗板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模具、焦糊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料头、废塑料边角料、残次品经统一收集后打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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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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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322t/a。本项目实际新增VOCS排放量为0.1289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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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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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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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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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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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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