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汕自然资公(02)〔2025〕4号)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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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汕自然资公(02)〔2025〕4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316123公顷 宗地坐落: **市**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4号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169.232万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1.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1兼容M2)。 2.实用地面积:13161.23平方米(19.742亩)。 3.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6064.31平方米。 4.建筑密度:≥30%。 5.绿地率:≤20%。 6.建筑高度:≤32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36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备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7.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8.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0%。 9.**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0.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1.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必须符合《**市**路与**路东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2105控制单元)》相关规定,并符合《**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12.该用地建筑物退让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0米,控制为绿化隔离空间。 13.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化妆品制造(2682)的工业项目。

二、公示期: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分局
单位地址:**市**区韩江路11号
邮政编码:51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姚小姐
联系电话:0754-****9209
电子邮件:****@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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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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