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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61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市、县、镇)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于6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并于6月24日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择优选择,确定由**县******社承担**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月1日至7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确定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逾期信函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侯倩怡,联系电话:158****9302。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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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