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植保无人机喷药防治水稻病虫害服务的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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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植保无人机喷药防治水稻病虫害服务的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农作物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采购植保无人机喷药防治水稻病虫害服务邀请招标公告如下:

一、邀请招标事项名称、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内容

(一)事项名称:**县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植保无人机喷药防治水稻病虫害服务。

(二)预算金额:服务单价11元/亩次,服务面积0.65万亩次,总计人民币7.15万元(含无人机作业服务费用、器械运输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采购内容:植保无人机喷药防治水稻病虫害的飞防作业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三)具有2名以上的无人机飞防作业人员;

(四)具有相应的野外作业能力;

(五)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制作到投标响应文件中,作为评审基本资格条件的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加盖供应商鲜章)。3、田间作业人员植保无人机驾驶证(2名)。4、田间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证明。5、飞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资料。6、配备田间作业人员必要的作业防护用品的图片资料。7、诚信声明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材料。8、近一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三、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7月5日,逾期概不受理。

(二)提交地点:****(**县**路3号)。

四、评审细则

(一)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二)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从报价、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通知书的要求。

(三)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 7月7日,****三楼会议室。

五、采购须知

(一)投标文件一份,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字样,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五)评审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不按本公告规定签字、盖章的;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3.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不符合本公告要求;4.投标文件中标的物和售后服务不满足本公告要求。

(八)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本次采购不设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标的物款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杨秦,联系电话:0856-****852

地 址:****(**县**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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