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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国土**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部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第21号)文件要求,现将评审通过的**环****公司国道302**绕越线02 项目部砂土矿、混砂矿取土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变更方案(脱密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矿管科联系。
联系人:张 勇
联系电话:0436-****176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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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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