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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自然资审﹝2025﹞226号
**县茹****委员会:
你村委会申请的**县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区提升改造项目用海已于2025年6月18****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县茹荷镇滦河入**北侧,主要建设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总投资740万元。批准用海面积3.7297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分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2.8784公顷,围海用海0.7862公顷,取、排水口用海0.0651公顷。用海期限15年。
二、项目开工时,要及时告知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用海期间应接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坐标范围(见附件)和用途使用海域。
三、请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并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本批复30日内,按规定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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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