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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天然气收集调压站及附属管道工程
阶段性竣工工程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压缩天然气收集调压站及附属管道工程的零散压缩煤层气(CNG收集部分”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7月1至2025年7月30日。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丰州镇故县村**街北侧150号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133****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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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