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接受****委托,对**省****镇于家屯南侧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省**市****镇**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25MAC0UC8Y4P。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7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镇于家屯南侧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地理位置:**省**市****镇
面积:0.084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288.70 | ****6147.20 |
| 2 | ****333.41 | ****6263.94 |
| 3 | ****287.17 | ****6281.34 |
| 4 | ****268.10 | ****6456.26 |
| 5 | ****297.33 | ****6533.94 |
| 6 | ****401.49 | ****6494.75 |
| 7 | ****397.40 | ****6627.71 |
| 8 | ****254.54 | ****6681.46 |
| 9 | ****078.76 | ****6212.31 |
| 10 | ****112.50 | ****6153.67 |
| 275.6 | 185 |
**储量:237.5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75.6米至185米
**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提(或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7.68年
起始价:433.77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33.77万元
缴纳时间: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根据《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电话:155****9222。
本公告在自然**部网站、****政府网站、****网站和**省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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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