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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2025-06-05 |
| ****办公室) |
| 2025-06-05 |
| 暂无 |
项目名称:
****年产40GW智能连接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开发区皖水路0128号沪潜产业园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128号沪潜产业园10#厂房,项目区10#厂房共5层,本项目租赁1-3层,4、5层均为空置厂房,项目东侧为待建空地,****集团****公司7#厂房(已有******公司入驻);****集团****公司9#厂房(空置厂房),北侧为**省****公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一期****集团****公司10#厂房,购置注塑机、线缆生产线、粉碎机、预装机、接线盒自动装配线等各式生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年产光伏接线盒10GW。项目工程共分四期实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2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万元。
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开发区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处理厂接管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
项目干燥、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1套“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32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粉碎、加锡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根32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的标准限值;丙烯腈、甲苯、1,3-丁二烯、乙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苯乙烯、氨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排气筒DA002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5中的标准限值;苯乙烯、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标准限值;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的标准限值。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生活垃圾、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其中不合格品、边角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回收部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油桶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
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执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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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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