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2025]12号)
任交告[2025]12号 2025/06/30
****政府批准,****规划局****中心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蝠)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93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梁召镇、吕公堡镇、麻家坞镇、于村镇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5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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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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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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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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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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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用地 |
2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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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9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 号 : |
130 072 5 BA004 4 |
|
| 起始价: |
189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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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限制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铁塔基站、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30日至 2025年07月20日到****三楼31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30日至 2025年07月20日到****三楼318****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20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5年07月2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5年07月21日10时00分在****四楼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20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2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3 、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成交价款。
4 、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5 、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三楼31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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