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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自行编制完成了《****养殖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杨冰 189****1666
监督电话:0835-****266****水利局)
附件:《****养殖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